胜诉案例文章(投资款返还纠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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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环律师代理广州合同纠纷案,助委托人追回投资款85万元及利息

2026年10月9日 · 文章来源:广东鼎环律师事务所

合作项目未能获批,投资款迟迟未退。近日,广东鼎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取得胜诉结果:法院判决解除合作协议、返还投资款850,000元及利息,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2020年,委托人与对方签订《项目合作协议书》,约定共同投资建设固废处理设施,并约定如项目无法获得相关审批批复,则协议自动解除、对方限期退回委托人已投入的款项。此后项目未能取得环评批文,双方共同签署说明确认该事实,但对方迟迟未退还投资款。

广东鼎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,指派莫美彩律师承办此案。承办律师梳理合作协议、付款凭证、双方签署的说明等证据,主张协议解除条件已成就,对方应返还投资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;担保人承诺对退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,应一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法院经审理,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于2020年7月5日解除;对方返还投资款850,000元及利息(其中2020年7月5日至11月4日期间的利息为51,000元,此后以850,000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);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本案提示,合作投资协议约定附条件解除条款的,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,投资方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;涉及担保责任的,应及时明确约定并主张权利。

2026年10月19日 0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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